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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大连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程序及规则

来源:大连汽车职业技术学院 2013-4-20 9:43:09

2013大连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程序及规则

(五)成绩公布
  我院自主招生总成绩于5月6日在我院网站公布,考生可登陆查看(W W W.dlqcxy.net)。对成绩若有疑问,可向我院纪检监察部门反映,电话:0411-86446956。
(六)录取程序及规则
  1、我院自主招生录取严格遵循考生自愿、公平竞争、公正选拔、公开透明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、综合评价、择优录取的原则。
  2、参加我院自主招生的考生成绩及时在我院网站上予以公布,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和我院自主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
  3、若考生成绩相同,录取时工科类专业数学优先,文科类专业语文优先。
  4、我院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。
  5、凡符合省招考中心加分政策规定的考生,分别享受5-20分的加分参予录取,但有关加分材料需在报名确认时提交,以备审核。
  6、已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,不再参加辽宁省2013年普通高考,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。
  7、我院将预录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核批准、备案。
  8、我院根据辽宁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审批结果,下发录取通知书。自主招生录取名单在我院网站予以公示。
  9、录取数据由辽宁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上报教育部,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。
  10、我院自主招生录取时间为5月6日—8日,5月8日发放录取通知书,录取通知书通过特快专递直接送达考生本人。
(七)其他规定
  1、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,在学费、住宿费、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均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一致。新生户口迁移一律采取自愿的原则,户口迁移手续根据公安部门规定办理。
  2、录取考生的身体状况需符合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的相关标准。
  3、录取考生入学后一般不予调整专业。
  4、考生对录取结果有疑问的,可通过正常渠道向我院纪检监察部门反映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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